| 索引号 | 11341729003257952H/202010-00156 | 组配分类 | 部门和专家解读 |
| 发布机构 | AMG·新葡萄8883(Macau)股份有限公司-Official website(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0-10-30 08:25 |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的政策解读,部门和专家解读 |
| 信息来源 | 县卫健委 | 主题导航 | 卫健、医疗、教体 |
| 信息名称 | 【该解读配套的文件已废止】《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 内容概述 |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广大群众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为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
一、 起草背景及依据
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广大群众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为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目前,一些家庭由于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在生活保障、养老照料、大病医疗、精神慰藉等方面遇到了一些特殊困难。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中发〔2013〕1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14〕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县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指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扶助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现提出意见。
二、 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提出加大经济扶助力度、加强基本生活保障、做好养老保障、提高保障水平、加强帮扶关怀工作五个方面抓好扶助工作,建立社会支持体系,改善特殊困难家庭人群的生活质量和生存环境,增强生活信心和希望。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在县政府领导下,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各级都要重视,经共同讨论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
四、工作目标
按照《AMG·新葡萄8883(Macau)股份有限公司-Official website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要求,全面开展好扶助工作。
五、主要任务
一、加大经济扶助力度
1、特扶金实行城乡统一标准,逐步提高经济扶助标准。国家、省规定的城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350元、450元;县政府自2017年开始对特别扶助对象提高每人每月50元,子女伤残家庭对象提标到每人每月400元,子女死亡家庭对象提标到每人每月500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未治愈患者直接纳入特别扶助。
二、加强基本生活保障
2、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优先按程序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在核算家庭收入时,特别扶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符合条件的年满60周岁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按政策规定分别纳入农村“五保”或城市“三无“人员供养范围。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发生重大意外事件的,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按政策规定给予相应救助。
3、优先解决住房困难。对生活贫困、 住房困难等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由所属乡镇上报,给予优先安排。并考虑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需要,合理确定配租保障性住房的具体户型。对居住危房的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由所属乡镇上报,将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并按照从高原则给予改造资金补助。
三、做好养老保障工作
4、支持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县财政按照不低于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
5、优先安排养老照料。对60周岁以上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特别是失能或部分失能的,优先安排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选择居家养老的,优先享受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各级养老服务机构要优先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老年人提供全托、日托、临托等多种形式的照料服务。
6、建立老年护理补贴和丧葬服务补贴制度。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中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根据其失能程度,每人每月发放不少于200元的护理补贴。对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死亡的,在享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补助的同时,并享受与民政重点(救助)对象同等的优惠待遇。
四、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7、建立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女方年满40周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由县财政全额代缴。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
8、建立完善再生育扶助制度。对有再生育意愿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人员,参加生育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将其接受取环、输卵(精)管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及再生育服务的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各基本医疗保险补偿规定报销。免费向农村和城市居民提供取环、输卵(精)管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服务,并给予住院分娩补助。对确需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由指定医疗机构提供相应技术服务,其基本项目的服务费用分别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暂定为2万元。超出统筹基金支付限额的部分,再由人口基金在1万元限额内据实给予补助。
9、优先安排医疗服务。鼓励和支持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建立社区医疗服务巡诊制度,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建立健康档案、提供便利的就医条件,每年提供一次免费体检。
五、加强帮扶关怀工作
10、建立联系帮扶制度。县、乡两级卫健部门要建立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信息系统,按照需求分类并建立个人档案,为实施精准扶助、精细关怀提供依据,将失去民事行为能力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纳入国家成年监护制度安排,确定联系人,及时沟通情况,了解需求,提供必要的帮助,在重要节假日期间开展探视慰问活动。组织开展以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会志愿者为主体的社会关怀和专业服务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疏导和社会融合工作。
11、实施紧急慰藉。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发生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由人口专项基金一次性发放3000元紧急抚慰金。独生子女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主要成员伤残或死亡的,给予应急救助。
12、实行平安保障。人口专项基金、社会关怀项目基金为符合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条件的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和失独家庭办理一份“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综合保险”或“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
13、提供收养服务。及时公布收养信息,对符合《收养法》和相关规定条件、有收养意愿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在同等条件下,主动提供收养信息,优先安排其收养子女,民政、公安部门帮助其办理收养、入户等手续。
14、扶持就业创业。对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优先帮扶其就业创业。
15、根供法律援助。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数据库。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于经济困难条件的审查,符合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规定的,直接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应援速援、应援优援”。法律援助经费由县财政据实拨付同级司法部门。
16、加大对残疾独生子女的帮扶力度。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独生子女,就读普惠性幼儿园的,实施学前教育资助;义务教育阶段,优先安排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高中教育阶段,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费减免政策。鼓励残疾独生子女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规定给予相关政策扶持;优先安排医疗康复项目,优先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根据实际情况,对残疾独生子女学生提供交通补助,纳入校车服务方案统筹解决。
17、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发挥作用。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是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计划生育协会和人口基金会的积极作用,以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为重点,深入开展紧急慰藉、圆梦行动、平安保障、亲情牵手、志愿服务等各种形式的社会关怀活动,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提供关怀服务。
六、创新举措
建立特殊困难家庭联系人制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怀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七、保障措施
1、认真组织实施。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投入到位、工作到位、落实到位。要加强舆论引导,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社会环境。
2、强化资金保障。要落实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所需资金,中央、省、市及本意见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负担,没有明确规定的县财政统筹解决。鼓励和支持各单位在开展相关工作中,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进行政策倾斜和资金照顾。
3、加强监督检查。县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纳入各乡镇各部门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
解读人:葡京8883官网入口卫健委人口监督与家庭发展股
解读机关:葡京8883官网入口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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