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729MB19884796/202408-00037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 发布机构: | 葡京8883官网入口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名称: | 葡京8883官网入口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 | 文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4-08-08 |
第一条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努力消除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安徽省安全生产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办法》(皖安委办〔2014〕6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县安委会对我县范围内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本办法所称的重大事故隐患,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由国家部委制定的相关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界定的重大事故隐患。
第四条 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按照分级属地和行业主管的原则进行。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能够自行组织、督促整改的重大隐患,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挂牌督办。行业领域突出的重大隐患,由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职能部门挂牌督办。涉及到跨乡镇和多个部门的、或是问题特别严重可能导致较大以上事故的、威胁严重情况特别紧急的重大隐患,可报请县安委办挂牌督办。
第五条 县级有关部门应及时对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日常监督检查、群众举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分析评估,对危险性较大、整改难度较高、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较大社会影响的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
县级有关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应报县安委办备案。
县级有关部门难以独立实施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可报请县安委会挂牌督办。
第六条 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及时下达整改指令书、加强跟踪督促并到期复查。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隐患单位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第七条 经分析评估确定需要实施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负责挂牌督办的单位应下发督办通知,并明确隐患情况、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时限等整改要求,以及督办人员、整改情况上报时限、验收销号等督办要求。
第八条 被督办单位是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和安全管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和安全管控的第一责任人。被督办单位收到挂牌督办通知后,应及时组织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组织实施整改,防范事故发生。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应报挂牌督办单位备案。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至少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的难易程度分析;
(三)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九条 挂牌督办单位应当督促被督办单位积极组织开展隐患整改,并做好相关整改工作的协调指导工作。被督办单位应及时向挂牌督办单位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展情况。
第十条 被督办单位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期间,应当管控安全风险,在情况紧急时应当及时采取紧急措施,确保安全,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一条 重大事故隐患不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成的,应向挂牌督办单位提出延期完成整改申请,挂牌督办单位应对延期申请进行审查,并及时作出是否同意延期的决定。对未完成整改且又不提交延期申请的,由挂牌督办单位负责人约谈整改单位主要负责人,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直至关闭,以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二条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后,应向挂牌督办单位申请验收。挂牌督办单位应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进行现场审查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销号,终止挂牌督办;验收不合格的,由挂牌督办单位依法下达整改指令,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 对市安委办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属地与行业主管相结合的原则,由县安委会指定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跟踪督促和办理。对按期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及时销号处理,对不认真整改的予以警示通报。
第十四条 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整改工作应形成文字记录,并建立工作台账。
第十五条 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行政问责制,对排查不彻底、报告不及时、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部门、企业和相关人员,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因隐患整改不力,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从严从重予以责任追究。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情况纳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取消评先资格,并由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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