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政策的实施对象包括哪些?
具备特色产业发展条件并且需要巩固产业脱贫成果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以下简称到户产业帮扶对象),以及联农带农机制完善、带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好的新型经营主体。
2、该方案实施步骤是什么?
实施时间从2025年1月到2025年10月底,共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落实项目:1-6月,研究落实特色产业到户项目,安排项目资金,开展项目申报、审核。第二阶段组织实施:6-10月,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10月底前各乡镇要完成项目验收,资金拨付。
3、如果家中种植蔬菜、生猪养殖、秋蚕不在该项目实施时间之内,能不能申报?
原则上可以申报,但需留有镇、村相关佐证资料。
4、该政策对产业帮扶对象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什么好处?
通过产业帮扶政策,可以帮助产业帮扶对象摆脱“等靠要”思想,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提高经济收入水平;促进整体产业发展,对参与带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当年度项目分配、申报荣誉等方面优先支持。
5、该政策奖补程序是什么?
到户产业帮扶对象申请-村评议-公示、申报-乡镇审核-县审批-项目评估验收-资金发放。
政策解读机关: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
政策解读人:符进(乡村产业发展股股长)
政策咨询电话:2384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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