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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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宣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泾川镇人民政府二楼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泾川镇谢园西路12号,邮编:242500,电话:0563-510032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对保密信息及个人隐私做到严格审查。2025年,泾川镇共发布政府信息791条,内容涵盖民生保障、项目建设、政策解读等多个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按规定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2025年,我镇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条,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完善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及时对已公开信息进行更新与维护,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可用性。设专人专岗,积极参与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系统学习政务公开的新要求、新标准以及先进经验,提升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高效进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科学划分、及时调整网站栏目设置,不断优化信息公开功能,提升群众体验,方便群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加强数据的安全防护,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全有序进行,防止信息泄露等安全问题的发生。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信息审核机制,确保公开的信息准确无误、合法合规。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把关,从内容真实性、时效性、保密性等多方面进行审查,避免出现虚假信息、过时信息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不应公开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 六 )项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 八 )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
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纠正
尚未
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问题如下:1.信息公开意识不足;2.信息更新不及时;3.政策解读发布较少、形式单一。
(二)改进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一是提升干部信息公开意识,强调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二是建立信息更新机制,明确责任人,确保信息及时、准确更新;三是丰富政策解读发布形式,通过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政策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趣味性和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进展及落实情况
2025年,我镇常态化做好信息公布、更新,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情况、经济运行情况等栏目按月、按季度及时更新;招标、中标情况、政策文件等栏目按要求实时更新公布。
积极拓展公开渠道,除了政府网站这主要平台外,充分利用我镇新媒体平台、社区公告栏等多种方式,广泛传播政务信息,方便群众获取。同时,针对上级检查出的问题,第一时间做好整改并进行反馈,保证信息的时效性与准确性。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